汛期船舶应采取哪些保护措施?

发表时间: 2024-01-31 04:49:38 发布于:新闻中心<

  汛期是指江河由于流域内季节性降水、融冰、化雪等引起定时性水位上涨的时期。

  中国多数江河的暴雨洪水的季节性与雨带南北移动和台风频繁活动有密切关系,所以各地区汛期的起止时间不一样。入汛则代表进入了降水的集中期,也是雷电、暴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的频发期,会造成洪涝、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01船碰桥风险高。水位上涨后,桥梁的可通航高度变小,桥区水域水流湍急,易引发船碰桥事故。

  02影响船舶操纵。水流速度加快,水流流态紊乱,船舶难以改变航向,导致船舶操纵性变差。

  03船舶定位困难。水位上涨后,沿岸的自然物标可能被淹没,航标等助航设施易发生移位,船舶失去参照物。

  04造成船舶走锚。水流湍急,特别是叠加雷雨大风天气影响,船舶走锚、漂航险情多发。

  05影响船舶避让。汛期降雨频繁,导致能见度急剧下降,船舶雷达受到干扰,给船舶避让带来困难。

  06造成船舶机损。航道上碍航漂流物增多,容易吸入船舶车叶,引发船舶主机、车叶损坏。

  要重点检查船舶的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等证书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照最低安全配员标准配备合格的船员,船员的适任、特培等证书及记录是否齐全有效,是否人证相符、人岗相适等;

  船员的安全操作技能是不是熟练,是否熟悉和有效执行安全生产及防汛应急制度。船舶是否适航、船员是否适任是船舶防汛检查的基础。

  要重点检查船舶主副机、舵系(舵机、操舵装置、应急舵等)、锚系设备(锚机、锚和链、系泊绳缆等)、导航和助航设施设备(如甚高频电话、雷达、测深仪、AIS、灯光信号)、消防和救生设施等关键性设备是否依规定配备、维护并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

  要重点检查船舶是否依规定开展汛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自查,船舶防汛度汛的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制定实施;是否针对船舶关键性设备的完好性和水上交通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针对防汛隐患严重的船舶和“三无”船舶是否依规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消除。

  要重点检查船主和船长、船员是否重视并主动收集气象、水文等信息以及海事机构发布的航行通(警)告,是否及时掌握水位、流量、流速大幅变动和航路变更、航标位移等情况;

  检查船长和值班船员能否通过预留电话等正常渠道接收天气、水情等信息,核查是否及时接收和正确响应预警信息等情况。

  要重点检查洪水期间船舶停泊是否留意选择恰当的地点(如水流平缓、水势平稳、远离陡岩滑坡区等),是否停靠在当地公布的船舶防汛集中停泊点;是否设有高中水位防洪桩以及缆绳的数量、质量、规格和系缆方式等是否规范;

  停泊值班期间是否注意周围船舶的动态和经常测定船位,是否根据水流风流等变化及时增加或调整锚、缆设施,防止断缆、走锚等意外情况的发生;

  船舶(特别是大型船舶)在停泊期间是否留足合格的值班人员,在高洪水期间是否按照值班规则要求保持昼夜值班和正规瞭望,是否及时清洗整理漂浮在船身、车舵和缆绳、锚链上的水草、垃圾等,是否有效管控船舶发生断缆(链)、走锚或扳桩等风险;

  要重点检查船舶要不要进行开航前自查,船舶驾驶人员是不是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正确选择航路,能否正确应对弯曲、急流航段以及桥区水域的水文特性对船舶操纵所带来的影响;

  是否关注确认过本船最大高度和与不同洪水位下航经水域的桥梁及过江管线净空高度相适应;

  能否正确操纵船舶应对强横流等不正常水势流态对船舶的影响,有效管控会造成的冲击倾覆等风险;

  船舶是否严格遵守禁航、限航、限速和减载等通航安全管控措施,在航行作业过程中是不是真的存在冒险航行和违法违规等行为。

  要重点检查洪水期船舶装载配载是否平衡,装货堆放垛码是否稳固,载货重心是否过高,易滑动货物要不要进行系固绑扎;运砂自卸船在航行中的自卸臂、龙门架、伸缩桅杆等是否固定、平放,运砂船在装载时是否打尖平舱和超载运输等。

  要重点检查是不是制定落实本船水上应急预案或者遇险应急措施,防汛应急物资是否储备到位,汛前是否开展救生、消防、人员疏散、船舶失控等应急演练;船员是否知晓遇险求救电话以及附近的船舶等救助力量,船员的应急应变能力是不是满足要求等。

  (1)注意通过高频、手机短信、VTS等有效途径了解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合理的安排航行计划。

  (2)加强设备、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开航前对设备检查,确保船舶适航。

  (5)船舶在经过水流流速与航道夹角较大的水域时,应避免发生船舶倒头情况;在经过弯曲航段时,谨防落弯;追越他船时,防止发生船吸。

  (1)渡运船舶应充分瞭望,及时掌握周围船舶动态,选择长距离档距、大角度横越,避免强行抢越船头。

  (2)应根据船舶操纵性能,最大限度地考虑桥梁的通航外因影响,留足富余高度,使用安全航速。

  (3)应最大限度地考虑水流、风等因素影响,保持与通航桥孔桥墩的安全距离。禁止从有禁航标志的桥孔通过。

  (4)当遇到暴雨极度影响能见度时,或遇到洪水造成水流剧烈变化时,船舶应选择安全水域锚泊,严禁冒险通过桥区水域。

  (2)锚泊船舶应按规定显示信号,保持适当抛锚链长,注意锚链及系缆绳受力情况,大风、雷雨天气及时做好封舱工作。

  (3)靠泊作业船舶应及时作出调整缆绳受力情况,防止船舶受水流影响挤压码头;发现附近有失控船舶、无关船舶系靠时,应采取对应措施。(4)各船舶锚泊及靠泊码头期间应加强值班,留足值班人员,保持高频守听,保持AIS设备正常开启。

  海事部门在这里提醒广大船员朋友,驾驶船舶务必注意交通安全,要加强值班瞭望、谨慎驾驶,保持AIS的正常开启状态、加强VHF的值守,备车备锚,严禁冒险航行,遇到水上险情请及时拨打水上遇险求救电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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